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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(7)



 ?。ㄈ┑V山建設項目或者用于生產、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竣工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,安全設施未經驗收合格的;

 ?。ㄋ模┪丛谟休^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、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;

 ?。ㄎ澹┌踩O備的安裝、使用、檢測、改造和報廢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(yè)標準的;

 ?。┪磳Π踩O備進行經常性維護、保養(yǎng)和定期檢測的;

 ?。ㄆ撸┪礊閺臉I(yè)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(yè)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;

  (八)特種設備以及危險物品的容器、運輸工具未經取得專業(yè)資質的機構檢測、檢驗合格,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,投入使用的;

 ?。ň牛┦褂脟颐髁钐蕴⒔故褂玫奈<吧a安全的工藝、設備的。

  第八十四條 未經依法批準,擅自生產、經營、儲存危險物品的,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或者予以關閉,沒收違法所得,違法所得十萬元以上的,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,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十萬元的,單處或者并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;造成嚴重后果,構成犯罪的,依照刑法有關規(guī)定追究刑事責任。

  第八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責令限期改正;逾期未改正的,責令停產停業(yè)整頓,可以并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;造成嚴重后果,構成犯罪的,依照刑法有關規(guī)定追究刑事責任:

 ?。ㄒ唬┥a、經營、儲存、使用危險物品,未建立專門安全管理制度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監(jiān)督管理的;

 ?。ǘχ卮笪kU源未登記建檔,或者未進行評估、監(jiān)控,或者未制定應急預案的;

 ?。ㄈ┻M行爆破、吊裝等危險作業(yè),未安排專門管理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的。

  第八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、場所、設備發(fā)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的,責令限期改正,沒收違法所得;違法所得五萬元以上的,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;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萬元的,單處或者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;導致發(fā)生生產安全事故給他人造成損害的,與承包方、承租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。

  生產經營單位未與承包單位、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(xié)議或者未在承包合同、租賃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,或者未對承包單位、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統(tǒng)一協(xié)調、管理的,責令限期改正;逾期未改正的,責令停產停業(yè)整頓。

  第八十七條 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(yè)區(qū)域內進行可能危及對方安全生產的生產經營活動,未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(xié)議或者未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(xié)調的,責令限期改正;逾期未改正的,責令停產停業(yè)。

  第八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責令限期改正;逾期未改正的,責令停產停業(yè)整頓;造成嚴重后果,構成犯罪的,依照刑法有關規(guī)定追究刑事責任:

 ?。ㄒ唬┥a、經營、儲存、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、商店、倉庫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內,或者與員工宿舍的距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;

 ?。ǘ┥a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未設有符合緊急疏散需要、標志明顯、保持暢通的出口,或者封閉、堵塞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出口的。

  第八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與從業(yè)人員訂立協(xié)議,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(yè)人員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的,該協(xié)議無效;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、個人經營的投資人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
  第九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(yè)人員不服從管理,違反安全生產規(guī)章制度或者操作規(guī)程的,由生產經營單位給予批評教育,依照有關規(guī)章制度給予處分;造成重大事故,構成犯罪的,依照刑法有關規(guī)定追究刑事責任。

  第九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(fā)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,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,給予降職、撤職的處分,對逃匿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;構成犯罪的,依照刑法有關規(guī)定追究刑事責任。

 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、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,依照前款規(guī)定處罰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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